各位考生:
接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确定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及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会考[2008]36号)的通知,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9月6日(星期六)、7日(星期日)举行。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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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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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级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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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级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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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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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:00—11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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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法基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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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:00—11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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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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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00—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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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级会计实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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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00—16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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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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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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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:00—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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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级会计实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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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考试时间、考试地点发生变化,原领取的准考证作废。考生必须于2008年8月18日起至8月29日止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。
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
二○○八年七月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