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级 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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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报名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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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部报考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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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用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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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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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从事或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职业人士
-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或以上
- 有一定的工作经验,本职工作经验者优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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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所有学员必须经过“经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”职业资格培训,并取得毕/结业证书。
- 在取得”人力资源管理员”资格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;高中(含同等学历),从师本职工作5年;大专学历(含同等学历)者,在本职工作经验3年;大学本科学历(含同等学历)者,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;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者,直接报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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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00元/人 (含报名、培训、鉴定、证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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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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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从事或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
- 持“助理人力资源管理”职业资格证书者
- 大专或学士学位以上
- 有本职工作经验优先,年期按不同学历有不同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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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所有学员必须经过“人力资源管理师”职业资格培训,并取得毕/结业证。
- 取得“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”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;具有大专学历,本职工作7年;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;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,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;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者,直接报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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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80元/人 (含报名、培训、鉴定、证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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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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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从事或有志于从事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
- 持“人力资源管理”职业资格证书者
- 大专或学士学位以上
- 有本职工作经验优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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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所有学员必须经过“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”职业资格培训,并取得毕/结业证。
- 取得“人力资源管理师”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;具有大专学历本职工作7年;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;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,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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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800元/人 (含报名、培训、鉴定、证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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